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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应该怎样进行

发表时间:2021-09-03

企业该怎样做好源头管控,并合理有效的避免环境污染问题呢?因此,环保部早在2016年就发布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指南具体指导企业可以通过隐患排查,认知企业自身存在的环境风险,可以通过消除或减少风险形成的可能性,且确保相对的应急措施,即便在事故形成时做出正确的应急响应。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明确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

4.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

5.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企业可以从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两大方面排查可能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

一、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1.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情况;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情况;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建立档案情况;

4.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5.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情况;

6.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二、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是否设置中间事故缓冲设施、事故应急水池或事故存液池等各类应急池;应急池容积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应急池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确保所有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通过排水系统接入应急池或全部收集;是否通过厂区内部管线或协议单位,将所收集的废(污)水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正常情况下厂区内涉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各个生产装置、罐区、装卸区、作业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的排水管道(如围堰、防火堤、装卸区污水收集池)接入雨水或清净下水系统的阀(闸)是否关闭,通向应急池或废水处理系统的阀(闸)是否打开;受污染的冷却水和上述场所的墙壁、地面冲洗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初期雨水)、消防水等是否都能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有排洪沟(排洪涵洞)或河道穿过厂区时,排洪沟(排洪涵洞)是否与渗漏观察井、生产废水、清净下水排放管道连通;


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生产废(污)水系统的总排放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是否设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总排口,确保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全部收集。


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1.企业与周边重要环境风险受体的各类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

2.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在厂界建设针对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3.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定期监测或委托监测有毒有害大气特征污染物;

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建立情况,是否能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企业应根据前述关于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的分级原则、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等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隐患分级标准。可以立即完成治理的隐患一般可不判定为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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