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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化工企业的火灾隐患及整改对策

发表时间:2018-01-3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化学工业迅速崛起,化工企业日益增多,化工产品已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已为人所知的化学品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200多万种猛增至现在的近500~700万种。且我国现有有机化工原料生产厂家3000家,能生产有机化工原料中间体8000余种。化工企业的生产储存性质决定了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的突发性、破坏性和次生灾害性。近几年来,全国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频发,其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的后果已成为当今消防部门及整个社会安全防范的重要对象之一。因此,分析化工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把好规划、建设源头关,加强和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化工企业的火灾隐患


1.生产厂房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许多化工企业厂房选址不当,将厂址建在居民稠密区,且未按化工工艺流程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来设计厂房的结构和布局,间距不足,还



存在有混装、混运、混存现像等,厂区内的建筑物之间无明显的防火分隔,厂房防火间距不能满足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因而在通风、防泄漏、防爆泄压、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

论化工企业的火灾隐患及整改对策

2.消防安全管理薄弱,消防规章制度不健全


一些化工企业认识不到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和重大意义,没有从以往的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不能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更不能自觉履行自身担负的法定消防责任和义务,致使消防工作无人抓,安全管理无人问,消防责任始终不落实。大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减少人员和资金的投入,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甚至有的企业业主既当老板又当消防管理员,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本无法落实。有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一些领导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乏力,摆位不正,新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没有随着新的生产经营机制一起建立起来,出现了诸多断层。例如一些化工企业原来建立的防火安全领导组织,随着企业机制的转变被撤消或合并,人员被裁减,有一些中、小化工企业在改组、兼并后,原有的消防组织荡然无存,形成了消防工作失控漏管的局面,消防安全约束力和防灭火能力大大下降。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依赖于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临时安排,对于消防安全的要求凭领导口头说说,不能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因此,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不能落实人力的保障、制度的保障和财力的保障。个别领导的法律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和官僚作风是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的最主要根源。1997年5月4日,重庆市长寿化工总厂污水处理车间爆炸,致12人死亡,6人烧伤,直接经济损失151.22万元。此次重大责任事故是该厂安全工作不落实,管理不严,特别是动火制度流于形式造成的。


3.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


多数化工企业由于建造年代早,厂区根本无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等消防基础设施。个别企业虽然设置了给水系统,但由于厂区设置地点比较偏远,市政供水管网压力也不能满足火灾扑救用水的需要。加上化工企业周围及内部的消防水源严重不足,灭火器材配备不足,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控制,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设备、电器未选用防爆型


因化工生产的原料均有易燃性、反应性和毒、腐蚀性,其加工工艺方法基本是在反应釜等压力容器内采取混合搅拌、萃取及一些化合、分解等反应,有些原材料及反应中间产物均为易燃易爆化危物品,呈液态或气态形式存在,极易发生泄漏,一些工艺设备及电器线路如果未选用防爆型或未经防爆处理,泄漏的可燃液体或气体遇机械磨擦或电气火花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工艺装置、管道接地装置不可靠


在化工生产行业中,防静电处理是极易被忽视的方面,化工生产行业的管道多为钢管丝扣连接,化学溶剂或气体在管道和设备中流动会因磨擦而产生静电,如果静电不能及时导除造成电荷积累,导致火花放电,就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1998年1月13日,辽宁省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火灾事故原因是投球吹扫天然气管道过程中,因其设计安装的位置不当,通讯系统衔接有误,排油天然气总管压力逐渐增加,遇开关及设备装置出口静电明火而引发火灾。


6.工艺设计不合理,防范设施不齐全


从工艺设计上看,易发生跑、冒、滴、漏的设施(设备)设计不合理,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处于上风(上方)位置,且离电源、火源、高温源距离不足;从防范设施看,防爆炸、防火灾(包括固定或半固定灭火、冷却装置)、防雷区等设施不齐全、不合理,维护管理不落实等,这些都会增大化工火灾发生的机率。


7.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违章行为突出


有的化工企业领导忽视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对重点工种和重点岗位人员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致使许多从业人员不懂化学物质的特性,不熟悉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极易发生违章操作造成事故,且事故发生后不懂使用消防设施、火灾扑救方法及逃生方法,人为地造成许多火灾隐患。例如,2000年7月2日山东省青州市潍坊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2个500m3油罐爆炸起火,原因是未堵盲板,违章动火焊接,造成了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的惨痛损失。


二、整改化工企业火灾隐患的对策


1.提高各级领导对化工企业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纵观化工火灾案例,可以看出,火灾发生的原因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其中又以领导者的防火安全意识不强,火灾隐患整改不力者居多。一些化工企业的领导,只要在未发生火灾事故之前,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面表现出不以为然的态度,或者强调理由而不改,或者被动整改而不彻底,或者治理时好一阵之后老毛病依旧。所以,要从根本上消除化工火灾隐患,必须首先使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重大化工火灾隐患的潜在威胁,认识到一旦成灾将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人心安定所带来的影响,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忧患意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上,要舍得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落实。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及防火栓的建设、维修、使用、管理。同时,还要逐级建立领导干部消防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消防责任不落实、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疏于管理教育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依法追究党纪、行政、经济、刑事等责任,使之在思想上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


2.加大检查力度,科学论证和评定重大化工企业火灾隐患


高温季节,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在储存及生产等过程中,容易引发各类火灾、爆炸事故。因此,要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化工企业集中检查及企业自查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提高自身防范水平,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提高本单位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切实降低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隐患积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并进行跟踪督促,各化工企业也结合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性质,积极做好防火降温措施,必要时自动停产停业,进一步稳定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形势。对消防部门来说,如果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仍沿用过去老一套的经验式做法就会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难以对现代化工火灾进行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扑救。面对这些新问题、新挑战,科学地论证、评定、重大火灾隐患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重大火灾隐患的论证是一项专业性、科学性较强的工作,必须避免仅局限于表象做判断、缺乏系统分析、不究实质的做法。考虑到受专业知识的限制,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采取聘请一些化工专家参与指导论证的做法,通过对重大化工火灾隐患的全面、系统地分析,科学地认识火灾隐患,正确地评估、判定火患的危险等级,找出构成隐患的薄弱环节和关键因素所在,并制定出合理、经济的预防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最终达到消灭火患的目的。


3.严把建厂审核和设备选型更新关,加快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化工企业在规划建设时,必须将消防安全纳入整体规划,加大政府消防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对化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生产工艺进行设计,充分考虑防火分隔、通风、防泄漏、防爆泄压、消防设施等因素。同时对设备、电气的防爆要求和电器线路的防爆处理要严格把关,从而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的化工企业必须按现行规范有计划地落实整改和逐步完善,关键是要在提高思想认识,认清火灾危害,依法集中治理上下功夫。特别对压力容器、管道要实施强制报废和定期检测、更新措施。


4.引入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的新机制


当前,消防监督人员中来自于化工行业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寥寥无几,致使专项监督检查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邀请化学工程师为监督员传授专业理论知识;一方面组成有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化学工程师参加的专家组全程参与检查,做到现场专门指导、责令限期改正,达到消防专业与化工专业、企业消防整体布局检查与化工生产设备运行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化学物品保管使用标准化的有机结合。


5.主动介入火灾隐患的整改过程


每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和每一位消防监督人员应该花更大的精力于企业整改过程中的专业指导上。为此,消防部门可召开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会,面对面地听取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的认识态度和落实整改的方案,逐一解答认识误区、隐患性质、整改难点,明确整改时效和逾期不改而应负的法律责任。


6.加强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和宣传,着力提高化工企业


管理人员和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目前,消防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未作强制规定,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主要依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受警力限制,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受训率并不高。为此,应进一步完善消防培训的法律体系。一是要在消防立法中明确单位有关人员须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的规定;二是要增强消防培训的力量,大力发挥消防监督协管人员在组织、发动消防培训中的作用,在公安消防部门内部建立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机构,大力发挥消防监督协管人员在组织、发动消防培训中的作用,在公安消防部门内部建立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管理人员和有关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加强对单位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以提高单位全员消防意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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