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运输风险管控安全技术
发表时间:2017-07-10
氯(液氯;氯气)以前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现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并在备注栏标明为剧毒,所以,它属于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多年以来,中泰公司长期从事液氯的生产、存储、销售、运输等工作,每个环节都依据其理化特性进行风险管控,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为液氯环节的风险管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行业安全风险控制提供了经验分享。伴随液氯用户生产装置规模化,液氯的需求量也成倍增加,钢瓶运输成为制约生产的瓶颈。对此,内地多数液氯用户采用移动式压力槽车进行液氯运输,减少制约生产的瓶颈,但给其安全运输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为此公司引进一辆液氯槽罐车用于液氯运输工作,现就风险管控要求介绍如下:
一、液氯运输车辆制造厂商选择。严把设计质量关在选择液氯运输车辆制造商时严格选择资质、质量、信誉好的公司,如武汉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建厂于1984年,是武汉某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专门从事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生产,为中国最早开发的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和系列ING运输车、专用车的企业之一,具有一二三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主导产品有:石油化工设备、液化气罐车、中压天然气罐车、罐式集装箱。1986年、1987年分别获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和湖北省颁发的质量管理奖;1996年开始贯彻ISO9000标准,1997年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003年通过ISO9001:2000版质量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同年获得国家颁布的《中国信誉保证企业》荣誉证书。
二、严格落实运输单位、车辆及人员资质。编制安全管理手册、落实各环节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积极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手续,配备专职运输人员,定期接受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知识,确保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规范运输。
1.强化对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管理
液氯槽车由牵引装置和罐箱组成,罐箱由液氯罐体总成、安全附件、装卸系统、框架结构、标识及装饰等部份组成。液氯槽车罐体为承压式钢制焊接结构,罐体母材Q345R,人孔盖及法兰为16Mn,设计最高工作压力1.5MPa,设计温度一19~55℃,容积21.667m3,装载质量27t。顶部设有一个∮500人孔,供检修人员出入使用。罐体顶部还设有安全附件,由安全泄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导静电装置等组成。装卸系统由紧急切断阀、管道、远控装置等组成。紧急切断阀分为气相阀和液相阀,所以也叫装卸阀,液相阀下部有插入管,插人管伸人罐体底部积液槽内,罐体内设防冲板用来减缓运行时液体对罐体的冲击,以增加运行的稳定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液氯运输车辆的警示标志灯、牌必需齐全有效。
2.规范危险货物充装、道路运输基本要求
(1)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单位(以下简称充装单位)应符合《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应当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
(2)充装单位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同时还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并且取得公安、环境保护和气象等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批准或者验收以及取得其他按国家规定需要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体系文件中的充装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工作记录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要求。
(4)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充装质量保证体系,能有效控制充装工作质量,并且根据充装站的实际情况变动、充装工艺的改进而及时修改。
(5)液氯槽罐车充装单位应当对充装安全负责,使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各项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6)液氯槽罐车充装单位不得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罐体、管路、阀门及外观、漆色、色环、标志等进行任何改动。
(7)液氯槽罐车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②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
③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适应本企业的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④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
⑤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⑥必须对液氯购买单位有关危化品各种行政许可进行核查,并建立全部液氯客户安全档案,禁止向不符合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出售液氯;
⑦应与液氯购买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供购双方的安全管理责职,管理措施;
⑧如液氯购买单位是委托运输单位运输,委托单位必须严格评审运输单位的各项危化品运输资质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运作情况,并与委托的运输单位签订液氯运输安全协议,同时由委托方送一份副本给液氯供应单位;
(8)液氯槽罐车的使用单位应当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9)液氯槽罐车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10)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持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专业培训并且作好记录,保证作业人员了解所运载介质的性质、危害特性和罐体的使用特性,具备必要的压力容器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措施,按章作业。
3.规范液氯槽罐车装卸要求
(1)装卸场所环境
①液氯储存和装卸场所选择,应全面考虑周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与周边村庄、主要交通要道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有关规定。
②根据所在企业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防火安全距离要求。
③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液氯属极度危害职业性接触毒物,装卸现场应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要求安装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满足《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17681)对液氯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④液氯储存和装卸场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供电系统,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要求配备灭火器。
⑤汽车的液氯装卸站,进、出口应分开设置;当进、出口合用时,站内应设回车场地;采用液氯离心泵充装时,其液氯装卸车鹤位与充装泵的距离,不应小于10m;装卸液氯管道上应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并应设置远程切断装置,紧急切断阀距卸车鹤位的距离不应低于10m;装卸栈台应设安全梯;汽车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
(2)总平面布置
①液氯储罐、装卸区应与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SH/]r3053—2002)要求。
②储存和装卸场所应设置风向标。
③平面布置应考虑防止有害气体泄漏时对周围环境的危害,应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应在工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方位。
(3)机电设备
①液氯储罐、压力管道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移动式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R0005—2011)等法规、规程要求,严格登记注册、检测检验和档案管理。
②所有的阀门、金属软管或鹤管等压力管道元件应使用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的产品。
③液氯输送管路上必须设置可靠的液氯质量流量计和配套自动切断系统。
④应配备有足够抽气力的浓硫酸液环泵氯气真空泵和碱液吸收系统。
⑤安全装置应和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安装、维修,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
⑥液氯储罐、管道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重要工艺指标应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要求安装相关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控,完善联锁报警等装置。
(4)安全警告标示
①储存和装卸作业场所应按《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的规定设置“禁止烟火”、“当心中毒”,“应戴防毒面具”、“应戴防护手套”、“应戴防护眼镜”等安全标志和“严禁超装、混装、错装”、“严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作业”、“易燃易爆、有毒、具刺激性”等警示语句。
②标示方式:使用标示板或标示用反光贴纸。
③标示位置:须标示于操作人员作业时出入口经常出入的明显易见处。
④标示项目:
a)“物质危害特性及防止措施”标示:
b)“充装安全作业程序及注意事项”标示:
c)“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标示:
d)“管路输送流体及流向”标示:
e)“阀转向及开关状态”标示:
f)“充装装置的安全耐压压力”标示。
(5)洗眼与淋洗设施
①洗眼器及人体快速淋洗器:装卸具有腐蚀性(如酸、碱)或其他对人体,皮肤具有毒害性的物料,应设置洗眼器及人体快速淋洗器。
②设置位置:设在装卸料站附近操作人员可安全迅速取用的明显易见处,且加以标示。使用水规定:应使用水质较佳的纯水或超纯水、自来水,不得使用工业用水。平时进口管手动阀应保持常开状态。
(6)人体防护
①设置种类:依物料的物质特性及防护用品配置标准配设必要的人体防护具(包括作业人员操作应穿戴的防护具与紧急处理抢救用防护具,其设置种类如不同浓度场所所使用的防毒口罩、面具、呼吸器及防护衣、防护鞋、防护手套等)。
②设置位置:应设置于邻近装卸料站而操作人员可安全迅速取用、且不受污染的明显易见处,并须加以标示。
③防止异常泄漏紧急处理设施:装卸物料发生异常泄漏,对厂区安全、环境有危害性的,须备置必要的紧急止漏处理工具及紧急吸收处理装置。
④应急处理工具箱:须备置有各项必要的止漏处理工具及供工具盛放的工具箱,箱内并贴附供核对处理工具、名称、数量的清单。
(7)安全培训
①各企业应根据各自装置的特点对作业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②管理人员、装卸和储存岗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③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a)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b)氯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C)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
d)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及对外救援联系方式。
④外来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入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
(8)安全防护
①根据液氯的化学品特性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2008)要求,应选用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消防器材,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校验,及时更新。
②装卸或储存岗位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保养消防、应急救援器材。
(9)安全监护
①作业时应设立安全监护人,对作业全过程进行现场监护。
②安全监护人不在现场,应立即停止作业。
③安全监护人应经过相关作业安全培训,有该岗位的操作资格。
④操作人员与安全监护人员进行相互交底,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监护工作重点。安全监护人应熟悉安全监护要求、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⑤安全监护人应逐项检查应急救援器材、安全防护器材和工具的配备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⑥发现所监护的作业与作业票不相符合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应立即制止作业,作业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要求停止相关作业,并立即报告。
(10)安全确认
①储罐区和装卸作业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②作业前应确认相关工艺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安全设施、监测监控系统完好。
③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遇到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作业。
4.规范液氯槽罐车运输要求
(1)液氯槽车运输的资质和通行证
①运输单位应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货运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液氯;
②运输单位承运的每一罐车液氯必须向目的地(或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办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③办理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承运人应当核定通行证上载明的有效期、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等情况真实有效。
(2)槽车运输设备
①运输液氯的车辆必须取得运输管理部门批准的含有液氯运输经营范围的营运证。
②车辆必须验审有效,二级维护和车况等级评定有效。
③车辆的强制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在有效期内。
④罐式集装箱必须在符合资质要求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制造,并有竣工图、设计计算书、监督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含安全附件产品合格证)证明书。
⑤罐式集装箱投用前或投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⑥罐式集装箱必须一年一次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为确保罐式集装箱的使用安全,使用单位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具体负责罐式集装箱及其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检查、调整、维护、更换以及罐体内清洗置换工作。使用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⑦运输单位应建立一车一档、罐式集装箱、安全附件的管理台账,建立车辆、罐体的检测、检查、使用档案资料。
⑧车辆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标志、标识、安全告示。
⑨液氯运输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安装GPS设备,建立GPS监控平台并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3)液氯槽车运输人员的安全要求
①新进驾驶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理论和现场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②运输液氯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知识,并经市级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③承运液氯的驾驶人员必须有单独驾驶相应车型2年以上或安全行驶5万公里,且无违法、违章记录、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外地区人员必须各类证件手续齐全,并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④液氯驾驶员、押运员参加关于道路交通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法、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
⑤驾驶员和押运员熟悉车辆罐体的结构、性能,懂得液氯装卸操作程序,能及时排除运输途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⑥驾驶员和押运员熟悉液氯的理化性质,懂得液氯泄漏的处置方法,熟悉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液氯安全运输工作。
⑦承运液氯的驾驶员在一个周期内记满12分或一个周期内累计有二次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的,停止驾驶液氯车辆。
三、应急管理
风险类型:在装卸车、运输过程可能会发生各类异常或紧急情况,针对各类情况需要进行应急处理。最大的风险就是泄漏,可能发生的地点有液氯充装场所,在途运输、液氯卸车场所,可能发生的部位有管道泄漏、阀门泄漏、密封点泄漏、设备本体泄漏。
1.液氯充装场所的泄漏应急处置
(1)管道泄漏应急:管道因制作缺陷、腐蚀、外力作用
等造成泄漏,其应急的处理方式是: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关闭泄漏管道两端的阀门,使用吸风管对泄漏部位进行吸风,
减少外漏;如果具备对泄漏管道内部抽气的,尽快将泄漏管
道内的氯气或液氯抽走,减少泄漏。
(2)阀门泄漏应急:阀门的泄漏多为阀门填料处泄漏,一般泄漏的数量不大。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吸风管对漏点进行吸风,对泄漏的阀门填料压盖螺栓进行紧固。
(3)密封点泄漏应急:密封点的泄漏多为密封垫失效或螺栓紧固不当,处理方式与上相似,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吸风管对漏点进行吸风,对泄漏的法兰紧固件进行紧固,如确实不能消漏,对泄漏法兰所在的管道进行抽氯,更换密封面垫片。
(4)设备本体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一旦发生泄漏,其危害性极大,应当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吸风管对漏点进行吸风,尽快转移泄漏设备内的液氯。如果漏点不可控制,可以采用关闭漏点所在区域的隔离设施,启动应急装置,对被隔离区域进行抽风,防止液氯泄漏后的扩散。
2.在途运输过程泄漏应急处置公司针对在途运输可能泄漏的部位进行了处理,在设备
本体项链的第一道法兰处加装密封卡具,阀门的末端加装了盲板法兰,因此泄漏的可能性只有设备超压通过安全泄放装置泄漏、或出现特备严重的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罐体损伤两种情况。
(1)液氯槽车超压泄放造成氯气泄漏:此时,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立即将车辆开至人员稀少和空旷的地点,同时通知单位领导,押运人员佩戴好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查找氯气
泄漏源的大小、位置,驾驶人员做好个体防护的同时,做好相关的预警工作。待查明泄漏源大小和位置后,再次汇报单位领导,若能利用带压堵漏工具进行处理的,立即进行处理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倒罐处理;若押运人员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领导协调公司资源进行处理,待公司液氯操作人员、带压堵漏人员、消防人员到位后进行处置。
(2)液氯槽车运输途中交通事故导致的液氯泄漏:液氯在途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泄漏事故,蓝天物流公司应依据泄漏的级别大小,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若出现轻微泄漏且无人员伤亡时,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撤离驾驶室至上风向处,将情况反馈至公司领导。同时佩戴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押运人员查找泄漏源位置、大小,驾驶人员做好周围的警戒工作。如能采用带压堵漏工具进行处置的,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如不能处理,上报公司领导协调相关资源、人员进行处置;若出现大面积泄漏,驾驶员、押运人员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驾驶人员立即做好上风向来往车辆及人员的警戒和报警工作,押运人员做好下风向的人员及车辆的警戒工作;待公司资源、公安、消防力量等到位进行处置。
3.液氯槽车卸车过程中的应急处置
参照液氯充装场所的泄漏应急处置。液氯应急处理工具见表1。
公司在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编制了《掖氯槽罐车使用安全管理手册》(试行版)、《液氯槽罐车安全管控方案》,从设备设施管理、管控手段完善、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确保液氯槽罐车过程运输安全。
表1液氯应急处置工具
液 氯槽 车 随 车 应 急器 材 | ||
专用工具、 扳手 | 1 套 | |
手 锤 | 0.5磅 | 1 把 |
竹签 、 木塞、 铅塞、 橡皮塞 | ∮3~10mm | 各 5 个 |
铁 丝 | 8 号 | 20m |
橡 胶 垫 | 500m m ×50m m × 5m m | 2 条 |
密 封 用 带 | 1 盘 | |
氨 水 | 1O% | 200ml |
过滤式防毒面具(氯气适用) | 防毒 面具
| 2 套 |
防毒 口罩 | 2 套 | |
轻 型 防 化 服 | 1 套 | |
呼 吸 器 | 正 压 式空 气 呼 吸器 | 2 套 |
防护手套 | 橡胶 | 2 双 |
安全鞋 (防冻) | 2 双 | |
液氯槽车泄漏其他应急处置工具 | ||
K J一1 粘贴式堵漏工具 | 1 套 | |
泄漏 密 封袋 (外 封 式 堵 漏 袋 ) | 1 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