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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是如何进行分类,如何进行等级划分的?

发表时间:2021-06-22

事故分类

一、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为: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火灾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农机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二、按照事故原因划分为: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三、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为: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2、重大事故3、较大事故4、一般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事故是如何进行分类,如何进行等级划分的?

事故等级划分

 1 、人身伤亡事故

(1)特别重大人身死亡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2)重大人身死亡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3)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4)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

(5)人身重伤事故:是指一人以上或多人受伤,治疗超过 105个工作日。

(6)人身轻伤事故:是指一人以上或多人受伤,治疗未超过105 个工作日。


 2 、设备事故

(1)特大设备事故:是指造成 100 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2)重大设备事故:是指造成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3)般设备事故:是指造成 10 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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