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心理研究浅析
发表时间:2017-10-31
【摘要】 人在心理活动失常时会导致生产工作的不稳定性。而良好的安全心理活动可以发挥人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为提高安全效果提供稳定可靠的保障。在实际生活中,如果要使人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就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心态,那么,我们的安全就会在很长一段内呈现稳定的势头。
个性心理倾向性,指人的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它们是人们进行活动的基本动力,也是人的个性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有明显的个别差异。个性特征一般会经常、稳定和带有倾向性地表现在驾驶行为或行走习惯上,从而形成独特的个人驾驶或行走风格。在同样的情境下,有些人因生理或心理原因比另外一些人本质上更易发生事故。研究表明事故多发驾驶人或行人协调性欠佳,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差,以自我为中心,不关心别人,而且容易冲动;无事故驾驶人或行人适应性强,自我控制能力强,情绪稳定,而且善于关心别人,有社会同情心,在紧急情况下不会惊慌失措。性向测验发现外向型性格比内向型性格更容易肇事,而且随着外向程度的增加,肇事可能性增大。内外向性格与引发事故的不安全行为密切相关,随外向型性格的增加,被试出现不安全的概率增大。事故人与安全人在神经质、内外向、精神质得分上均差异明显,认为精神质、神经质及偏外向是诱发事故的重要原因。同时还发现许多与事故倾向性有关的人格特征的存在,如不成熟、沮丧、冲动、犹豫不决等。
情绪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其需要所产生的态度体验。凡能满足或符合人的需要的事物,都会引起积极的肯定的情绪,如愉快、喜爱等;不能满足人的渴求或与人的意志相违背的事物则会引起消极的否定的情绪,如厌恶、痛苦、恐惧、忧虑、悲观、紧张等。情绪会影响驾驶人的行为,心情愉快舒畅会使精力集中,反应敏捷,判断迅速准确,工作效率高;而驾驶人情绪低落、悲观压抑、大喜大悲,常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失误增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常见的驾驶人的不良情绪有以下几种表现:
(1)急躁情绪。人往往为赶时间,或为完成紧急任务,或急于回单位、回家,或路遇拥挤堵塞的通路,都容易产生急躁情绪。这种情绪一旦产生,往往会缺乏理智,不顾道路情况,违章蛮干,超速行驶,闯红绿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烦恼情绪。工作不顺心,人际关系不好,事业挫折或家庭不和等,都可能引起烦恼。烦恼情绪会使人注意力产生偏移,对交通环境感知减弱,容易遗漏必要的情报,不利于出行安全。
(3)犹豫情绪。驾驶人在行车中,因驾驶技术不熟练,情况判断不佳,或因未处理过类似情况,或行人在行走过程中看到疾驰而过的车流,会产生犹豫情绪。外在表现一般为眉头紧皱,油门忽高忽低,动作缩手缩脚,右手握变速杆时而抓住,时而松下,方向盘左右游动或走路进进退退。在超车时,当超至并列时,又放弃超车,以致使所驾驶的车辆在通路上忽快忽慢,忽左忽右,动摇不定,表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
(4)愤怒情绪。驾驶人在外界刺激发怒时,情绪激动,不能控制自己,容易开“情绪车”,车祸往往在怒中发生。这种情况在那些修养差、素质低、自制力弱、性格火爆的驾驶人或者行人中最易发生,且事故后果也比较严重。
(5)悲哀情绪。悲哀是失去所期盼或追求的事物,以及失掉有价值的东西之后而引起的情绪体验。其特点是触及内心深处,而且影响时间较长。悲哀情绪下开车萎靡不振,注意力不集中,出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现象,容易诱发事故。
(6)过度兴奋。兴奋是盼望的目的达到以后或紧张解除以后的一种情绪体验,是一种解脱状态下的情绪,贯穿于感知、判断等各个行为之中。一般程度的兴奋对人是非常有利的,如能使反应敏捷、判断准确等,但过度兴奋则出现不利行为,如不能准确感知路上的刺激物、易超速行驶等。
驾驶人的注意是指在行车途中心理活动有选择的指向和保持集中于一定的道路信息。由于这种心理活动,驾驶人才能迅速、及时、清晰、深刻地获得行车过程中的各种道路信息,经过大脑分析与综合、判断推理,采取正确的驾驶操作,并保障行车安全。良好的注意品质是行车安全的重要保证。驾驶人在行车过程面临着来自信号灯、行人、车辆、路面状况等各种信息,这些信息时刻在变化着,只有驾驶人集中注意并且有较大的注意广度时,才能有效地同时顾及周围信息,选择信息,迅速做出正确决策,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行车安全。若是驾驶人没有把注意力指向和集中于驾驶的汽车上,如边开车边聊天,被道路环境中其他事物所吸引,注意范围狭小,就会不可避免地遗漏一些有效的,甚至必要的信息,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了确保安全行车,驾驶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种注意品质的培养:①注意的范围要广;②要善于转移注意;③善于分配和调节注意;④加强有意注意,善于选择各种道路信息,特别是凸显信息,保持警觉;⑤应具有良好的注意稳定性。
人的安全意识支配着人们的安全行为,成为实现安全目的的重要因素。一般情况下,驾驶人在操作过程中能够意识到怎样操作更安全,但是有时由于各种原因,会导致安全意识不强。在下列心理状态下,驾驶人往往不能保持良好的安全意识:
(1)侥幸心理。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往往对交通事故的偶然性和必然性的关系认识不清,认为出不出事故是由运气决定的,运气好的人即便违章也会平安无事。因此,对警告标志视而不见、为图方便违章操作、对车辆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不及时排除等,结果往往导致事故发生。
(2)逞强心理。有些驾驶人特别是年轻驾驶人,争强好胜不服输,常作冒险的尝试,如强行超车、超速行驶。行车中容易被别人不礼貌的行为 (长时间不让车、越线驾驶等) 所激怒,从而做出危险的“报复”行动,导致险象环生或发生事故。
(3)盲目自信。过于自信是驾驶人发生事故的普遍心理特征,在新驾驶人中表现为一知半解,盲目骄傲;老驾驶人则表现为把经验当骄傲资本,不能正确估价自己,认为经验丰富、熟路不会出事,注意力不集中,心不在焉,思想麻痹,缺乏认真态度,从而引发事故。
(4)片面追求效益心理。如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多拉快跑,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使行车安全难以保证。
(5)恐惧心理。有些驾驶人开车上路心情比较紧张,特别是新驾驶人,当遇到比较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尤其是出现意外险情时,往往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不知如何处理,常常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建议开展以下几项措施:
一、开展驾驶人驾驶适宜性检验,重视驾驶人的选拔与培训
驾驶适宜性是指驾驶人有可能圆满完成驾驶任务所具备的素质。每个人都是一个个性体,通过驾驶适宜性检验,做出驾驶适宜性判断,一方面对新驾驶员严格执行选拔标准,避免不具备驾驶适宜性的人进入驾驶人队伍(指职业驾驶人队伍);另一方面对现有在岗驾驶人进行定期轮训检测,对肇事驾驶员进行检测和再教育,使其心理生理状态、驾驶技能、职业道德等得到训练和提高,并淘汰那些确实不宜再开车的驾驶人。对那些不适宜从事驾驶的少数人进行筛选,对大多数人来讲则可以根据驾驶适宜性检验的结果,对驾驶人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以防止事故的发生。日本的驾驶适宜性检测工作做得非常出色,其开展检测工作前后经验表明:检测工作有效地提高了驾驶人群体的生理心理素质,起到积极预防事故的作用,使交通事故大幅度降低。
二、 开展驾驶人心理训练,提高其心理素质,增强驾驶员应急处理能力
长期以来,由于忽视心理因素,无论在驾驶培训、驾驶人日常管理环节还是在驾驶人自我心理调适方面都缺乏应有的心理训练。人们在对汽车驾驶人进行训练时,往往只注重对其进行操作技能的训练,而忽视对其心智技能的训练,导致了许多由心理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通过心理训练能提高个性特征的稳定性,使驾驶人善于控制自己的心理状态,发掘身体潜力,保持最佳安全行车状态,在极度紧张、艰苦条件下,能调整适宜的情绪兴奋程度和情绪稳定性,使自己的感觉、知觉、思维、记忆、想象、注意力和控制能力都发展到高度水平,有处置种种复杂情况的能力,以达到安全行车的目的。
三、 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对驾驶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安全观念,是预防和减少行车事故的一个关键途径。目前,主要有两大类措施,即安全教育和经济处罚,这些措施对驾驶人安全意识的加强有一定作用,但是效果并不大,有时候会事与愿违,有些驾驶人在受到处罚之后会产生逆反心理,导致安全性进一步降低。为此,应从根本上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在此提出如下建议:
(1)坚持经常性、群众性、科学性、针对性的原则,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提高和培养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理念,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的交通意识和职业道德。建立健全完整的驾驶人安全行车档案,完善驾驶人上岗培训、定期培训、定期检测考核、专题培训等制度,最终实现驾驶人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针对驾驶员的不同情况与特点,实施针对性、目的性强的安全教育,让驾驶人切实参与到安全教育活动中来。
(2)安全教育要“以人为本”,根据驾驶人的自身特点,组织驾驶人学习交通心理学、车辆安全行驶基本原理与车辆安全性能等内容,组织事故多发地段驾驶人操作优化训练,组织驾驶反应时间、维护车辆安全性能的演练考核。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竞赛,提高驾驶人正确处理交通信息、实现最佳控制车辆的能力,在思想上、技术上全面提高驾驶人安全素质,达到安全行车的目的。通过安全教育,使驾驶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做到不违章开车、无证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等,从而主动避免不安全因素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