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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问题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发表时间:2018-08-30

摘要:论述了当前建筑行业对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关系认识上的误区,指出了应当如何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


随着社会的科学技术水平、社会生产力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提高和特殊要求与日俱增。为此,国家每年投入巨资生产建筑产品,以逐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部分工程项目由于施工中注意安全不够,重大伤亡、倒塌等事故屡屡发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在建筑行业内生产建筑产品的全过程中注重安全,树立以安全生产促进质量提高,以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安全生产促进国民经济收入增加的思想观念,实现安全、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


20世纪,我国政府指出:“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搞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保安全,把安全放在生产之上,从方针政策上明确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生产才能出效益,生产毕竟是主导的,不生产也就谈不上效益,更谈不上安全问题。“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生产要服从安全。抓生产,更要抓安全,现在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只是看到了比安全至上的经济效益,往往对生产安全问题不再重视;时间一长,就成了一种习惯性,“重效益,轻安全”,已成为现在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生产的安全却与经济效益挂钩。就经济效益而言,它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是所有企业经营活动的中心,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所追求的目标。因此,不少企业负责人对此十分注重,总是想运用不同手段,采取多种方法,通过各种渠道,千方百计的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不惜代价在财力、物力、人力等诸方面予以投入。在当前企业生产中安全问题和经济效益问题仍然存在着问题。下面就阐述一下两者之间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1、当前企业在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关系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1.1重生产效益轻安全生产。随着企业自主权的不断扩大,企业支配国家财产、追求自己独立经济利益的意识不断增强,考虑得较多的是生产、经营、效益、利益、利润等硬性指标,而对安全效益的隐形性不甚了解,致使不能正确对待“企业效益”、“安全生产”二者关系;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不力,忽视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造成管理不严,责任不到位,承包者钻政府宏观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空子,短期行为严重,单纯追求近期利润,舍不得在安全上投资,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恶性膨胀。


1.2把生产与安全对立起来。把效益放在第一位,把安全摆在第二位,认为只要效益上去了,出点事故也是正常的,在思想认识上出现了严重的偏差,背离了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以人为本、本质安全的安全工作理念。如果我们单纯的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生产的安全,肯定会发生事故,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必然造成职工人心不稳,出勤难以保证,施工难以进行,这也是无法估量的损失。如此这般,就会直接影响到单位的生存和发展。所以,绝对不能做为了经济效益而不顾生产安全的错事、傻事。


1.3就职工而言,目无章纪,冒险蛮干。有的人为多拿奖金而违章违纪、冒险蛮干,对待“三违”现象麻木不仁。安全文化思想只有渗透到企业的各个层面,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才有生命力,才能实现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把“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安全理念不折不扣地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向安全要效益、向安全要经济增长点,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建筑安全问题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2、安全问题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一项国策,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采取了多种有力的措施,且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实际上安全的效益不仅包括经济效益,而且还包括更为重要的社会效益。生产的“三要素”告诉人们:人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人,生产就无从谈起。


2.1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认识,安全促进进度。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统一的整体,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安全生产是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经济效益是安全生产的必然结果。只有搞好安全工作,才能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有了经济效益,安全防范设施才有条件得以保障和改善,两者不可偏废,但安全是重中之重和基础之基础。举例子说明:工人高处作业时,在没有安全带、安全网、安全护栏的情况下,工人在作业过程中,将不得不分配部分、甚至大部分注意力和体力去防范有可能坠落的危险;尤其悬空作业时,一只手要负责稳定身体,只有一只手能从事有效操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人的工作效率自然不高。反之,如果我们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了,在工作过程中,工人就可以把主要注意力和体力投入到有效操作上,单手作业变为双手作业,工作效率自然大大提高。


2.2安全与效益的统一性,安全保障效益目标的实现。对企业而言,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两者之间既辩证统一,又相互矛盾,解决这对矛盾的关键就是找出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我们不能忽视安全,也不能不要效益,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职工的切身利益,这是责任的体现和每一个企业的根本目的。没有安全,企业很难维持正常运转。安全措施投入是构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必须专款专用,这是法规所规定的。企业若不能保障安全措施投入,一是违法,二是事故容易多发。在事故处理费用不断增长的现实情况下,事故经济损失会直接影响到企业效益目标的顺利实现(因为事故经济损失最终是在企业利润中来支出)。安全与效益的统一性在于:安全工作最终维护的是企业效益、社会效益、国家效益的平衡,企业不应该单纯从自身经济效益出发,而损害社会效益(公民人身伤亡)和国家效益(国家经济损失和政治不利影响)。


结语


目前我国建筑产业规模日益扩大,建筑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建筑事故发生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绝大部分事故与管理因素有关,只有确保安全生产,才能使效益和发展相一致。安全生产是潜在的正效益,不安全(或发生事故)就是潜在的负效益。潜在的正效益来自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反之都是潜在的负效益。正效益蕴含在整体效益中,不明显;而负效益非常明显,经济损失相当严重,有的甚至无法估量。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加大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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