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浅析
发表时间:2018-01-17
摘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验,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论述:从体制上控制承包商风险;完善承包商评价机制;有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对大型发电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进行了经验总结,并提出了成立承包商管理委员会等一些先进管理方法的探讨。
1、引言
随着生产发电任务内外压力的与日俱增,电力企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类不安全事件较同期而言有所上升,部分员工在意识上产生了松懈的现象,尤其是对外委承包商管理存在麻痹的思想。承包商管理存在软肋,刚性不足。尤其是个别发电公司是“新厂”,企业安全文化需不断沉淀夯实,在承包商管理上尚无成熟经验,各部门对承包商的管理职责模糊不清,导致部门间管理存在真空。
2、承包商管理存在的不足
2.1承包商风险评估模式尚需不断健全规范
各发电公司绝大多数长期承包商缺乏建立全面、完善的风险评估系统,企业文化的差异性,较低的安全文化素质,在很短时间内不能够迅速适应国华风险评估,持续改进的要求。检修维护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各种变化估计不足,因而风险到来时不能及时做出有效的反应并做出合理的调整。经常凭经验临时决策处理风险,管理成效低。
2.2承包商人员风险意识差
生产需求不断增加,与承包商人员风险意识的提高不能同步。如某公司承包商目前已有13家,人员已达637人,且用工方式繁杂,有厂家维护的,有劳务输出的,有外委履行合同的,用工的方式也是各不相同,仅设备部所辖承包商由2006年的三家承包单位,上升到现在的七家单位;施工人员也由原来的20余人,上升到现在的46人,随着#4机组相继投运,承包商人数还会不断增加,从而带来新增承包商的人员意识参差不齐,安全风险意识教育不能满足公司要求。招标的时候注重考虑低价中标,对承包商的安全文化素质约束和要求略显不足。由于承包商现场施工人员的素质不同,对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程度也有所不同,发生违章和违规的行为屡禁不止。
2.3管控模式单一,有局限性
各检修专业对长期承包商无法进行长期有效的管控,又不能考核,考核也只能扣除合同款,对其约束力不强。承包商人员的准入关,专业作用不够明显突出,尽管各公司多次强调对承包商人员的安全培训,甚至安全喊话及安全整顿,但在很短的时间内普及提升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完全达到公司要求,与实际有所脱节,效果不佳,同时专业没有对承包商人员的考核权,也就失去了对其多层次有效管控。
各班组没有把承包商人员作为自己班组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融为一体,管控责任没有落实,没有做到对承包商真正的纳入班组管理,安全活动效果不明显,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专业点检和班组管理各承包商人员,过分强调了设备消缺,安全教育培训存在不足。
3、解决对策
3.1承包商风险控制关键是体制
只有体制问题解决了,才能从根本上使风险发生的几率变为最小,或者使风险带来的损失变成最少。承包商管理需明确项目负责人管理,打破各部门分散各自为政的散乱管理,应明确一名承包商专职管理人员,完善管控体系,明确岗位责任制,建立承包商考核管理台帐,如实现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签署承包商合同时,须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项使用,发现三违事件,直接扣除,突出有效性和实效性,达到规范人员作业行为,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
3.2完善承包商评价机制
对承包商进行过程评价和考评,不能在年底仅仅打个分数就算评价了,没有效果,虚而不实。建议采取奖惩结合的管理手段,每月一评价,不符合要求立刻考核,表现不错的,立刻奖励,年末,对年内未发生一例安全违章行为的承包商队伍给予奖励,并可允许下一年度继续可以进行承包合作的方式,这样既调动了承包商队伍的积极性,又提高了各承包商队伍之间的竞争力。
3.3有效落实岗位责任制
以往承包商由专业点检负责管理,部门直接介入管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部门直接管理力量不足,精力有限,不能扑捉全面,二是专业点检管理重技术、重消缺而忽视人员的管理,建议把承包商编入班组,有考勤,和班组员工一样,也有绩效考核。人员作业行为、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定期工作及检修质检由专业负责,部门直接进行全面管理,这样提高了对承包商的立体管理全面性。每月专业对承包商进行一次专业考试,班组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
3.4明确责任主体
各承包商管理人员应按国家管理标准进行细化,提出明确要求,但承包商人员不服从管理,仍然是自己的个人行为导致意外,那么负责承包商管理的人员就不承担主体责任,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有问题,就是要负责,没有问题,就不负主体责任,这样才能有规范化、制度化。
由于施工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只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还不够。施工人员对现场的情况不太了解,因此在进场的时候我们要对他们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告知他们施工现场有关的安全问题,电厂的厂纪厂规,如何防止事故发生等方面内容并做好签名,增强接受教育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和责任心。
为了加强与承包商的合作及管理,企业成立承包商管理委员会,定期与承包商单位领导层进行座谈沟通(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共同商讨管理情况及下一步的合作事宜。公司各承包商管理部门在平时不会涉及超出承包商合同规定之外的管理项目,当遇有无法沟通的管理问题时,向承包商管理委员会汇报,由承包商管理委员会进行裁决。
4、结束语
承包商是企业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言,是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之一。管理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因此,要不断地深入管理一线,积累管理经验,还要不断地尝试新的管理方法,那么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就一定能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