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管理基本现状分析与研究
发表时间:2018-06-11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水上运输业也正在不断发展和壮大。然而船舶安全管理水平却参差不齐,安全形式不容乐观,各类水上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国水运事业的发展,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根据海上运输的特点,文章从“人机—环境—管理”系统的各要素着手,对船舶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出其薄弱环节,指导做好船舶的安全工作,将各类事故处于预控之中,从而保障船舶安全。
1、船舶安全管理基本介绍
1.1目的
船舶安全管理泛指一切保护船员和旅客的安全与健康,防止船舶和货物的损害以及海上污染的一切管理活动,这也是船舶安全管理的目的。
1.2内容
船舶安全管理从根本上讲,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为了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无论是岸上人员,还是船上高级船员都必须具备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懂得从事安全工作的基本方法。因此,相关的管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知识在船舶安全管理学科中的地位是显而易见的。
1.3相关的国际标准
1993年MO制定的《国际安全管理规则》为实施船舶安全管理提供了一个国际标准。它要求航运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对船舶安全管理活动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同时首次将船舶安全工作从船上扩展到岸上组织机构,为搞好船舶安全工作提供了指导。
2、现阶段船舶安全管理的问题
2.1船舶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2.1.1船员安全管理意识不强
随着科技的发展,船舶设备的配备也不断地提高,无论是从自动化程度,还是人工智能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致使某些船员过分依赖船舶的先进设备。
2.1.2船舶应急演练中存在的问题
船舶所处的环境复杂多变,随时可能发生各种危及船舶和人命安全的紧急事件,为了避免严重后果,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每一船舶都应根据人员状况、本船设备和情况,并按照SOLAS公约规定编制应变部署表,明确指定每个人在紧急情况下应到达的岗位及执行任务。随着世界各国对船舶的监督检查日趋规范化、严格化,目前船舶上基本都配备了应变部署表。但是,许多船舶没有定期进行训练及应变演习,这就使得应变部署表形同虚设。
2.1.3船舶在实施ISM中存在的问题
(1)船员的语言能力
目前我国船员素质相对偏低,特别是英语水平普遍较差,很难保证船上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有效地交流。由于船长、高级船员语言交际能力的欠缺,被冤枉滞留的船时有发生。
(2)对SMS文件体系的理解
许多船员对各自公司的SMS体系文件不熟悉。体系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船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大多数船舶也制订了计划,但是否真正做到培训,培训过程如何受控,时常流于形式。为了应付内、外审,“虚假作记录”,完全背离了体系文件规定的“遇事找程序,完事作记录”的要求。
(3)工作责任
我国船员普遍存在一个通病,那就是长期计划经济形成的惰性。目前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大多为国有企业,“铁饭碗”的优越感始终存在,得过且过。
2.2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2.2.1企业管理人员少,安全管理难以到位
大部分水运企业规模不大,为减轻企业的负担,管理人员少,有些企业除财务人员外,企业领导兼经营业务。有的企业虽配备了管理人员,但由于该人员对安全管理业务不熟悉,只作为一种“摆设”,而不能真正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到运输船舶上去,对在航船舶的安全检查更是无从谈起。
2.2.2企业对挂靠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在水运企业中有一些股份合作者集资购买船舶,挂靠在企业名下经营。企业虽也按主管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等,但签约后,双方都没有履行责任和义务,有的企业一年之中也无人前往船上召开会议和安全检查,船舶也没有落实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2.2.3船员变动频繁,技术不如人意
大部分企业建立时间不长,自己没有固定的船员,特别是船舶吨位增大后,更没有现成的高级技术船员,只得去外单位聘用。聘用船员有的是退休船员,有的利用公休时间挣薪水,有的企业为省钱去聘用社会上无学历的持证船员。有的船员上船后刚对船舶的性能有所了解又换成他人,这样不利于船舶安全航行,对船舶维修保养更是无从谈起。
2.2.4重效益,轻安全情况严重存在
一些企业为了提高船舶的经济效益,对船舶保养、技术设备质量讲求“省钱”,对船舶经营讲究“多装、快跑”,致使许多船舶带病航行,劣船、老旧、超龄船舶不断涌进运输市场,有的甚至涂改船龄,骗取主管机关登记。
2.2.5持证船员不足,严重危及安全
部分企业船舶为了效益,在船员配备上也讲求“省”字,有的甚至租借他人证书以无证人员代替航行值班。上述的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3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3.1船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和培养
船员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其根本原因便是对船员缺乏有效的培训,其一,语言能力不强;其二,船舶设备改进,但船员没有得到及时培训,不能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其三,船员配备不合理。
3.2船员素质跟不上现代船舶安全管理的需要
由于各种类型的航运企业大量出现,船队规模的壮大,经营航线的扩大以及船员劳务输出的增加,船员的需求量急增,各类人员加入船员队伍,在从陆地走向水上,从内河走向沿海,从小吨位走向大吨位,从沿海走向远洋的过程中,许多船员对船舶的操作和管理知识掌握不足,应变能力弱,不懂海上救生,责任心差,有关法规、港口特殊规定不熟悉,很难适应不同船种、航区的所需要求。
3.3船舶安全资源得不到保障,工作环境恶劣
某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便大幅度削减船舶安全投入,如船舶设备的修理费用、船员的培训费用减少或无法得到满足;裁减船舶配员;船舶更新缓慢,导致船舶老龄化现象严重,又缺乏有效管理,各类事故隐患不及时纠正等。甚至有些船东为了追求利润,包容船舶超载、超客、超抗风等级航行。
3.4对船舶缺乏有力的监督手段
通过多年的航运管理实践,有些公司也建立起了一些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但在执行过程中缺乏有力的监督、检查和保障机制。许多制度形同虚设,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没有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同时一些船舶安全检查的认识不够,有时与检查部门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有些检查人员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轻描淡写,不作深层次的追究和跟踪。
3.5安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管理水平落后
在部分中小企业中,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专业人员和管理规范,一旦出现问题就无所适从。责任不明、推委扯皮现象严重,尤其在企业转制过程中,这种现象更加突出,船舶处于失控之中。
3.6安全管理责任不清
为加强船舶管理水平,交通部要求航运公司分阶段全面实施ISM/NSM规则,公司取得“符合证明”才能从事船舶营运,而那些无法满足规则要求的公司,则采取挂靠的办法,与已取得“符合证明”的公司签订“管理协议”。虽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关系,但实际上这些公司往往是“代而不管”,仅仅是收取管理费而已。
4、解决的方法及对策
要改变目前船舶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不能只看事故本身所显现出来的表面问题,一定要深究其问题的根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变目前事故频发的现状。船员、航运企业、船级社要直接对船舶负责,这三个方面应是我们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样,主管机关的监督作用,也不能忽视。
4.1船员
4.1.1船员管理模式需更新
上面提到了许多关于安全管理上的问题,涉及到最多的便是船员问题。然而近几年,由于船员数量减少及技术素质的下降已成为造成航运界海难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要彻底改变目前船舶事故如此频繁的现状,就要从船员管理模式上来根本性地解决问题。目前,大公司在管理上一直沿着经营、船队、船员“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这种体制在远洋事业的发展历史上,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适时改革我们的船员管理体制,应从改革船员管理模式、改造用工分配制度、改组船员队伍的人才结构三方面着手:
(1)改制:建立起船人分开的船员公司管理模式,变船公司与船员的所属关系为合同关系,将船舶管理和船员管理全面推向市场,在船公司和船员公司以及船员之间建立起合作和竞争机制。
(2)改造: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必须有稳定的船员队伍作保证,要真正稳定船员队伍就要改造我们的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形成人才流动的良性循环。
(3)改进: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加大在职船员的再教育,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
4.1.2船员的培训及训练
随着航运业发展,如新船型的开发、设备的更新、航线需求的拓展,要求我们加大船员培训力度。公司在认真履行STCW78/95公约及国内有关船员培训规则的同时,一方面要经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和各种劳动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以良好的职业技能、出色的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另一方面要抓好船员的日常安全教育,结合船舶实际,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典型案例教育、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及训练,不断地提高船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救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使全体船员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得到提高,以确保安全生产。在对船员的训练上,要多给船员实际操作的机会。
4.1.3船员的配备
在船舶的安全管理中,主要取决于全体船员对安全意识的重视程度。目前,船舶在船员的配备上存在虽有证件,但能力较差,协作能力不行,尤其是船长,不能有效地发挥全体船员的优势,在关键时刻,决策有误,造成了许多海难事故。
因此录用船长的原则应该:不仅重视学历,还要有航海经验,同时还要考虑年龄层次、身体条件、操船技术、业绩表现、有无不良记录、作风是否正派、办事是否公道等,要选管理、组织能力较强与船东经常保持沟通的船长,坚决执行船东指令,有船东意识和市场经济效益意识,服务货主意识等综合素质。
录用轮机长时:应选择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学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有独立处理和排除故障的能力,技术熟练,最好有多种机型的资历,修理技术工艺良好,能从理论上分析问题,实践中找出问题的症结,及时准确地排除故障。
在选择普通船员时除了审核驾驶员、轮机员的年龄、学历、资历、培训记录、不良记录、有效证书、前任考核结果、身体条件等情况外,更重要的是有无实际工作能力,有无安全工作责任心,工作是否积极肯干,服从领导,组织纪律性强不强。要新、老、弱合理搭配,远洋船舶的船员,必须要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4.2船舶安全管理与航运企业安全管理
4.2.1船舶安全责任制需加强
落实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并进行层层分解,直到每一个员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目标体系,使分级管理、分线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得到深化。船长全权负责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工作,并对本船负主要责任,其他船员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尽心尽职尽力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和操作,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并实行年中检查,年末考核。有了压力,就会变成动力,就会有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而必将大大增强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使遵章守规成为自觉行动,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强制安全管理”成为“自主安全管理”。同时船舶应设立兼职安全员,督促船上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制止“三违”,以及时消除船舶生产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反馈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信息,为实现标准化作业、安全生产以及安全动态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作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公司应切实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将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灌输到被托管的公司和船舶,并建立有效的检查监督手段,保障船舶的安全营运。
4.2.2应加强安全管理队伍
各单位无论何种经济成分,不管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如何变化,都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决不能因为经营机制的转变而削弱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管理队伍要保持稳定,人员要尽职尽责,各有关部门都要明确安全职责、齐抓共管。要教育职工遵章守规,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
现代社会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船员是航运企业安全生产和发展的主力。通过建立船员管理网络和技术档案库,进行动态管理,掌握并跟踪船员的业务和管理能力,做到择优汰劣。船公司应制定船员招聘制度,确保需要的船员适任上岗。对新上船的船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他们在上岗之前能熟悉船舶环境和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要合理调配船员,确保船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4.2.3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要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首先要根治思想上的隐患、管理上的隐患,坚决杜绝思想麻痹和有章不循,避免人为制造的事故。对已存在的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根据轻重缓急,限期整改,尤其要抓好关键的生产设备、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设备的隐患治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2.4建立健全船舶管理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章,员工才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也才能真正把各类事故处于预控之中。交通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纲要》中明确提出:“在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新机制。”而目前正在实施的ISM规则的核心,就是要求航运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已经建立安全管理体系(SMS)的公司,通过不断改进完善,提高文件质量,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对未建立相应管理体制的公司,更应着手准备和建立,使公司和船舶在安全操作、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员工的违章处理有法可依,以有效地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力度,保证安全生产,稳定公司的安全形势。
4.2.5开展有效的激励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安全积极性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就安全和防污染而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决定其最终结果。可见要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既要有领导的热情,又要有员工的干劲。如何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首先船岸各级领导要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以高超的领导艺术创造一种良好的上下级关系、良好的同事关系、良好的群体氛围和心理环境,从而激励员工,提高士气。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必要的奖励和处罚制度,强化激励作用,这一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尤为突出。
4.2.6水运企业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开办水路运输企业应以法规确定企业安全管理的机构、人员数额及人员的技术资格,特别是从事沿海客货运输业务。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或职称,能胜任或担负起对船舶安全管理的责任,对已开业的现有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对没有达到要求的,要求企业增补人员。
企业和船舶要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船舶报告制度,航前、后会议、消防、救生、堵漏演习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航前、后汇报制度,驾驶室守则、机舱管理制度,停泊、航行、值班及交接制度,安全自查制度,“三防”制度,雾航制度,气象预收制度,航海日志、车钟记录、船长夜航命令、无线电使用规则等。
4.3主管机关方面
4.3.1要严格船舶安全检查
水运企业船舶往往由于资金不足,对船舶的质量及人员配额采取“节约”办法来应付主管。因此,主管机关要按规范检查船舶,不准超龄、报废船舶进入运输市场;其次,在船舶参加营运前要对船舶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船舶参加营运;第三,要检查企业与船舶的责任制以及船舶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是否落实;第四,各港口主管机关要经常对企业船舶进行现场签证,同时做好对船舶的现场检查力度,通过现场签证与检查,处罚与纠正,确保船舶安全工作实实在在落实到位。
4.3.2对船公司实行船员管理登记制度
海事部门应加强对船公司船员管理的指导,应督促其严格按照“97规则”等规定建立健全机制和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合格的船公司方可向海事管理部门办理船员管理手续,否则海事部门不予受理。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船公司,应取消其登记资格,并建立“黑名单”制度。成立船员管理公司,专门从事船员管理工作,使社会上盲目流动的船员和不合格船公司的船员接受正规管理。
4.3.3推行电脑化管理,实现船员信息管理资源共享
在船员管理方面实行电脑化管理,船舶、船舶所有人及经营人、海事部门间形成船员管理信息网络,可随时查询船员资历、适任情况、任解职、知识更新培训及遵章守法等情况。在船员考试方面,海事部门可参照车辆管理方法建立统一的网络化试题库,船员在经过必须的培训后可以随时通过电脑进行适任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由所在的船员管理单位到被授权的发证机关统一办理适任证书并在网上公布,从而杜绝假证书或“放水现象”。
作者:焦玉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