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哪些新变化
发表时间:2024-11-18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作为规范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其最新修订版于2017年11月30日通过,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该条例中一些显著的新变化:
一、安全生产工作原则的明确
飘红:安全生产工作原则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强调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体现了云南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要求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
二、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的强化
飘红:监管职责强化
《条例》强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有助于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
飘红: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从业人员权利义务的明确规定
飘红:从业人员权利义务
《条例》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求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五、高危行业和特定领域的安全生产规定
飘红:高危行业和特定领域
结合云南省实际,新修订的《条例》强化了高危行业、旅游景区(点)和物业服务等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规定,以适应云南省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产业发展需求。
六、法律责任的细化和责任追究力度的加大
飘红:法律责任细化
《条例》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以法律手段保障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七、应急救援措施和法律责任的明确
飘红:应急救援和法律责任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救援措施和法律责任,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和救援。
通过上述新变化,可以看出云南省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立法工作更加注重预防和责任落实,力求通过法律手段提升全省的安全生产水平。这些变化不仅有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促进了云南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