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如何开展?
发表时间:2019-12-13
摘要:本文主要对特种设备定义和日常管理工作内容进行阐述,使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能有效开展管理工作。
1、特种设备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日常管理
2.1 新用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用前一个月内,或在使用后的一个月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办理注册手续。特种设备使用现场必须在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悬挂注册和检验合格标识贴,对悬挂位置及方法根据生产实际自行规范要求。特种设备出厂铭牌、注册标志不得缺失、涂漆、损坏、被遮挡。
2.2 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台账,设备管理台账应记载清晰、定期更新。
2.3 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包括:(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资料和文件等;(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日常自行检查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载;(4)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记载;(5)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载。
2.4 制定特种设备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级别要求制定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2.5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
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验、月度检查及日常维护检查,其中: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并做出记录,每6个月对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一次自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3.1 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要在特种设备检验期限满前30日,向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并在检验合格后,由检验机构在使用证中注明下次检验日期。
3.2 特种检验情况处理
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全面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并且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征得原检验机构同意,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检验。禁止超过设备检验期限检验,使用检验不合格或者未检验的特种设备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
4、特种设备的停用、注销和报废
1)停用的特种设备必须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特种设备停用后,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识。长期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在卸载后,切断动力,隔断物料,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报废的特种设备必须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使用登记证。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从事的岗位进行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安全监督部门的业务培训,取得从业资格后,上岗作业。
作为一名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操作;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尤其是安全保护装置;发现设备存在异常现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级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负责人上报具体情况;对未进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进行提醒和停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有权拒绝使用。
6、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监督人员应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特种设备管理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应急管理等情况;2)现场安全条件主要包括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情况。日常维护保养情况;3)岗位教育培训主要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4)安全应急准备主要包括应急组织建立、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等情况;5)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7、特种设备事故管理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特种设备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作者:李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