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核电厂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和防护
发表时间:2019-08-21
摘要: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尽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不可避免,但是只要对其进行有效预防,便可以极大的降低职业危害的程度,但是由于管理人员以及职工的个人防护意识淡薄,将各种职业危害凸显出来,严重的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鉴于此,本文就结合笔者相关工作经验,主要针对核电厂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展开简要的探讨,并提出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建议,以期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
1、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辨识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通常来源于劳动过程、生产环境以及生产工艺过程,其中,危害最大的便是生产工艺过程,相关企业要将生产车间、生产工艺技术、工程设计、健康管理等部门的职工组织起来,并且伙同卫生技术机构人员将使整个生产线进行检查,对于可能对生产职工造成危害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以及生产材料进行统筹分析,从而确定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工种以及劳动者的实际情况。
近年来,卫生部为了减低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程度,相继颁布了诸多职业病防范制度,比如《造纸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措施》、《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制革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等,广泛囊括水泥生产、家具制造、皮革加工以及制药等行业职业病的防治控制规范,从而对各个生产工艺的流程进行详细的描述,列举表格,将各岗位/工种、车间/工序以及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等进行一一对相应,从而方便用人单位的辨识,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可以根据这个表格数据,结合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职业危害暴露人群。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辨识以及主要职业危害因素,通常是以定性角度去了解的,但是仅仅以对风险的概览作为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辨识依据远远是不够的,更需要用定量手段,将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重点在于劳动作业强度、劳动者暴露时间、污染物的毒性浓度等。污染物的毒性越大,将会对职工的危害性越大,相关用人单位可以依据《高度物品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使用指南》、《高毒物品目录》以及百度百科等资料进行了解,工作场所的空气污染浓度越高则职工的吸入量越大,对职工的危害也就越大。相关用人单位应该通过日常的监测系统或者评价报告,明确职业暴露情况,与此同时,还要将职工劳动强度以及暴露时间加以考虑,这些都会影响到污染物吸入量以及呼吸频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对体力劳动进行了分级,除此之外,更要对职工的个体敏感性加以考虑。
2、核电厂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
2.1 提高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核电厂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核电厂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核电厂职业健康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有效遏制核电厂职业病高发态势,促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核电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根本好转目标的内在要求。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核电厂企业及管理人员,都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矿工当成自己的兄弟,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决心抓紧抓好。通过各种有效手段,积极宣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和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意识,促进核电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范化。
2.2 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和管理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毒物,应尽量考虑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避免直接操作。岗位所属的密闭管、罩必须封闭严密,严防跑、冒、滴、漏,防止有毒有害物质逸出,对设备漏灰、漏料必须及时封堵与修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先开防护设备再开生产设备;先停生产设备,后停防护设备。
2.3 认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每年组织公司所有接触粉尘、噪声、高温、煤气、化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职工体检的项目不同这一要求,认真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的职业史及职业危害因素种类部分,待体检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及时如实地告诉劳动者。如有疑似职业病或确诊职业病人,需及时处理和调离原岗位,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组织有关人员复查并将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存入职工档案,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分析总结检查结果,识别出易产生职业病的种类及场所,提出相应的对策。
2.4 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
(1)核电厂安全监察机构、核电厂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监察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健康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各核电厂企业强化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制定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健全防护设施、配置检测设备、落实检测制度;监督企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预防知识教育和提供专门的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发现劳动者存在健康损害的,立即进行相关治疗和工作调动;督促核电厂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如实记载并监护好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状况;(2)核电厂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管理,保障投入,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程,确保作业环境和防护达标;组织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职防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人自我保护技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察技术支撑体系,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技术咨询,定期对核电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在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政策健全和完善职业病防治设施;(3)中介机构要严格标准,坚持原则,为企业提供科学的技术服务,为职业卫生的监察、监督及职业危害事宣传培训的重点对象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内容主要为宣传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讲解职业病前期预防及劳动过程中职业卫生防护等知识,形式多样,包括培训班、焦化简报、橱窗公示及告知警示牌等。为了使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和容易诱发职业病危害的人员都知晓职业病危害和预防常识,使劳动者了解相关的权利,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填写《职业卫生教育卡》。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岗位、人员的辨识工作,弄清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接触人员。首先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病告知,内容包括该作业区域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国家卫生限值、作业场所的现场检测结果及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其次介绍为预防该职业病所配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正确的佩戴使用方法,最后让职工对相关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所了解。通过以上对职业病防护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劳动者掌握职业病危害的有关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