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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BOSH承包商管理模型在建筑领域承包商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发表时间:2022-03-03

一直以来,承包商安全管理都是一项富有挑战的工作。NEBOSH将临时人员、承包商人员等归为“vulnerable people(弱势群体)”(当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一般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更易于遭受伤害和健康损害的群体,例如年轻人、经验不足者、女性工作者、准妈妈、受药物作用的人员、新上岗人员、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等,均属vulnerable people范畴),认为针对这一类群体,需要雇主(或甲方)采取更有效的保护策略。所谓承包商安全管理,即是系统地确保承包商提供的服务能支持发包单位达成既定的HSE绩效目标的过程。

NEBOSH则是针对于为有更高追求专业能力和发展的安全人设计的,最少需要接受241小时的专业培训以及234小时的自学。在此就不做多介绍,如各位有意愿进行高层次的发展,可咨询赛为安全的专业人士。

201611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致73人遇难。事故直接原因系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模板,致使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护,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造成第50节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

2018年5月12日下午,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苯罐闪爆事故,致6名承包商人员死亡。事故直接原因系苯罐内存在内漏苯积液未及时处理,挥发后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环境,局部浓度达到爆炸极限。罐内作业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产生点火能量,致混合气体发生爆燃。

2019年4月15日,山东济南市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着火中毒事故,致10人死亡,12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系地下室管道改造作业过程中,承包商违规动火作业引燃现场堆放的冷媒增效剂(主要成份是为氧化剂亚硝酸钠,有机物苯并三氮唑、苯甲酸钠),瞬间产生爆燃,放出大量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造成现场施工和监护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2021年4月22日,上海市金山区胜瑞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阳极氧化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8人遇难(含两名消防救援人员)。火灾直接原因系作业人员车间内违章吸烟,引燃周边杂物并扩大成灾;胜瑞公司承包商作业人员冒用证件进入胜瑞公司作业,被通知起火后未按要求立即疏散。

 

上述生产安全事故的共同点,即是均存在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失察失管、承包单位违法违规施工作业等情况。应急管理部曾于2018年发文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承包商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事实上,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的现象仍未被根除,尤以建筑施工领域为甚。

承包商安全管理普遍地成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痛点,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可归结于以下几点:

一、 紧张的进度表带来的工期压力。安全第一是普世的价值共识,但安全、进度、质量三者的博弈仍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忽视的主题,这其中安全往往与进度分别扮演着二元对立的角色。经典瑞士奶酪模型认为,Accidents are the result of a sequence of events or a serial development(事故是一系列事件或其连续发展的结果),为防止事故发生,应在隐患(hazard)和损失(loss)之间设置可靠的屏障(barriers),而设置屏障通常意味着时间、人力的增加,进而带来对进度的不利影响。为了消除这种影响,部分发包或承包单位选择了冒险。

二、 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缺位,缺乏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知识,抗风险能力不足。《Bird and Loftus Accident Causation Theory》(Bird and Loftus Domino Theory)研究指出,事故损失是直接原因(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潜在原因(工作或人的因素)及根本原因(管理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部分承包商企业受限于生产规模、盈利状况、人才储备等因素,未建立和保持持续的安全管理体系,难以主动地、系统性地管理企业的安全工作,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内部沟通渠道,管理层缺乏有意consult(咨询)雇员的意识,雇员也不愿主动与管理层接触以沟通HSE事务。

三、 承包商人员素质失衡,农民工占比高、普遍受教育程度低,习惯性违章频发。习惯性违章往往是由偶然性的违章动作固化而来,因为这一动作可为行为实施人带来表面上的工作便利(例如缩短工作时间),即便这种便利是以牺牲安全屏障(barrier)为条件。对违章的认识和对工作流程的认可,一定程度上与行为实施人的受教育水平有关。国家统计局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年农民工总量28560万人,其中未上过学的占1%,小学文化程度占14.7%,初中文化程度占55.4%,高中文化程度占16.7%,大专及以上占12.2%。高中文化程度占比与2008年数据无明显差异。近10年时间,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得到明显提升。

四、 承包商高流动率导致“vulnerable people”人数长期保持高位,熟练工保有率低。依照“二八法则”,作业场所存在较高的人员流动率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会显著上升。高流动率可导致组织的知识、技能水平下降,对安全管理的延续性也会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增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难度)。

五、 低附加值、高风险的业务或活动占比高,超资质、超劳动条件承揽作业的情况存在。受疫情、监管等外部环境因素和盈利指标、成本控制等内部经营因素的影响,部分发包单位选择将业务中附加值低的或风险高的部分外包给承包商,忽视了对承包商资质、劳动条件、防护条件的审查。也有部分发包单位罔顾“业务可以分包,安全不可分包”的规定,认为承包商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安全职责完全地由承包商承担,放任承包商进行自主管理。

六、 低利润、经营压力导致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以建筑业为例,《2019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报告》指出,2010年-2019年近10年间,建筑业产值利润率一直在3.5%上下徘徊(2019年为3.37%)。往前倒推至2007年,全国建筑企业总利润率仅2%。低利润导致低价竞争、压级压价、报价下浮、“劣币驱逐良币”,加大行业竞争压力,反过来又继续降低利润。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投入费用平均应按2%计提。在总利润率3.5%的前提下,一些经营压力大,市场竞争力不足的企业,打起了缩减安全生产投入的主意。

 

正如前文所述,承包商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过程,认识到了它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痛点以及原因,我们将有机会采取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对此,相关机构已经做了大量研究。NEBOSH认为承包商安全管理分为“Assess(能力评估)”、“Control(控制)”、“Monitor(监视)”、“Evaluate(绩效回顾)”四个步骤,这四个步骤并不是彼此割裂的,而是有机地形成闭环。国际油气生产者协会(IOGP)在IOGP Report 423中也清晰地阐述了甲方与承包商订约过程的8个阶段:Plan(计划)、Sourcing / capability assessment(采购/能力评估)、Tender and award(招标和合同授予)、Pre-mobilisation(预启动)、Mobilisation(动员)、Execution(实施)、De-mobilisation(遣散)、Final evaluation & close-out(最终评估及关闭)。它们的纵向逻辑和横向对比关系如下表所示:

IOGP Report 423 承包商订约过程的各个阶段

NEBOSH 承包商ACME管理模型

客户/承包商联合行动


客户

承包商






1-计划



1-能力评估

工作范围/背景和风险评估



2-采购/能力评估



建立HSE评价标准和能力评价方案

响应HSE能力评估问卷,接受HSE审核(如果需要)

供应商数据库
历史记录
过往注册
新承包商

能力评估

发包模式

创建招标列表

3-招标和合同授予



2-控制

招标文件准备&制定评价标准

承包商提交投标和HSE的文档


招标文件的评审和澄清

确保分包商的HSE要求一致


授予合同

HSE计划,包括约定的补救措施


4-预启动



岗位奖励计划,包括HSE方案和澄清方案的完成和衔接文件(如适用)


制定监察计划

准备和选择分包商


5-动员



沟通HSE计划-开始意识培训和现场特定培训


HSE现场检查或审核

动员(包括分包商)


6-实施



持续改进的共同责任


提供监视计划和业绩评估报告

提供HSE计划和业绩报告


3-监视

监视、审核分包商活动并报告


7-遣散



2-控制

审阅HSE方案中有关遣散的内容/重新评估遣散风险


验收和恢复工作场所

遣散,包括分包商


8-最终评估及关闭



4-绩效评估

回顾


最终评估及关闭报告

最终评估及关闭报告

供应商数据库

 

一般的,在招投标阶段,发包单位应:

一、  建立安全规则,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并通过将此规则纳入招标文件以明确地向相关方传达HSE方面的预期(例如:本项目的事故率指标、培训指标、职业健康体检目标等);

二、 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发包部门代表、采购代表、HSE部门代表等人员。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了解相关法令,具备一定的审查/审核技巧;

三、 建立标准的承包商资质认证流程,设定关键审查招标,并开展审查。例如:

a) 近三年损工事故率(LTIFR)或总事故率(TRIFR)

b) 近三年监管部门监察记录、整改通知记录、行政处罚记录、民事赔偿记录、刑事记录

c) 近三年劳务纠纷记录

d) 为从业者缴纳强制社会保险的情况

e) 为从业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的情况(如果需要)

f) 建立健全HSE管理体系的情况

g) 劳动者技能水平

h) 分包商情况

i) 生产工具的符合性等

四、 严格避免适用“价低者得”方案,应通过务实的审查来确定承包商的安全能力。

在项目启动前,发包单位应:

一、向承包商充分介绍本项目的安全风险、可能存在的高风险作业及管理要求、福利设施信息;

二、审阅承包商的HSE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及资源储备、培训和取证记录等信息;

三、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统筹协调同项目不同承包商的工作。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包单位应:

一、 结合工作内容和相应风险,向承包方持续地提供适当的安全培训;

二、 鼓励并协同承包商形成良性的联合检查、沟通机制,建立安全委员会处理、协调相关事务;

三、 通过实施定期的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现场审核等方式监视并评估承包商安全业绩,及时就HSE偏差或滞后指标与承包商沟通,督促改进;

四、 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和纪律政策;

五、 建立承包商HSE业绩数据库并定期分析业绩趋势,向项目管理团队提供支持以调整管理策略;

项目完成后,发包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承包商的综合HSE绩效进行总结、评估,建立、健全承包商数据库,为公司未来甄选承包商提供支持,并推动承包商持续提高HSE管理水平。

 

结语:

对比应急管理部于今年发布的《1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和《2021年安全生产形势》,不难发现建筑行业仍然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领域。正如《报告》所说,随着节后企业复产和基建项目开工,各类风险隐患叠加,安全形势将日趋严峻复杂。生产经营单位应形成敏感的危机意识,系统性地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作为HSE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有效的承包商安全管在提升企业整体HSE业绩,推动承包商可持续改进,促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方面,可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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