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有哪些新规定?
发表时间:2024-10-22
随着《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在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加强。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新规定:
1. 罚款金额的提高
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罚款金额有了显著提高:
- 一般事故:处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较大事故: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重大事故:处20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特别重大事故:处2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事故发生单位有贻误事故抢救或造成事故扩大等行为,罚款金额将进一步提高,最高可达500万元。
2. 对责任人的罚款
对于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也将面临罚款:
- 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 较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 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 特别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3. 对个人经营投资人的罚款
对于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也将面临罚款:
- 一般事故: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较大事故: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重大事故: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特别重大事故: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4. 合并处罚决定
对于存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应急管理部门或者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作出处罚决定。
5. 施行时间
新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原《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这些新规定体现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更严厉的处罚态度,旨在通过提高违法成本,促使生产经营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