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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钻井作业高处坠落事故分析与防范措施

发表时间:2018-05-23

摘要:高处坠落事故是石油钻井作业高发事故之一,本文从两起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缺失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强化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现场作业安全等措施。


0、引言


石油钻井是高投入、高风险和高技术水平的特殊行业,由于钻井工艺和钻井场所的特殊性,在钻井作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中,均存在对人员身体健康、人员与设施安全不同形式的影响及危害。


1、事故案例


1.1二层台倒换钻杆立柱致人高处坠落伤亡事故事故经过:某年8月19日1点左右,某油田某钻井公司某钻井队,在GD7-P12井进行下钻施工。下完钻后,由于兜绳突然从二层台卡口处滑脱,致使游车摆动将张某从操作台瞬时带出,张某从28米二层操作台坠落,坠落至钻台到转盘护罩上,造成张某后脑颅骨粉碎性骨折,左手多处骨折,钻井队立即组织人员将张某第一时间送往附近某医院,经某医院紧急抢救无效死亡。


1.2二层台拆卸结构物高处致人伤亡事故


事故经过:某年5月26日15时30分左右,某油田第二勘探公司某钻井队,在哈得22井(预探井),下完钻后进行循环处理钻井液作业。井架工侯某向司钻罗某某反映,二层台左侧指梁盖板焊接处翘裂严重需进行整改,司钻罗某向队长刘某某汇报,刘某某同意安排人员上井架二层台处进行整改。随即,司钻罗某某安排外钳工尤某某带领场地工杨某某一起上二层平台将左指梁内侧盖板拆下来让大班在场地进行焊接处理,钻工袁某操作气动小动绞车配合拆卸。拆卸过程中由于左指梁和指梁盖板脱落,导致杨某某与左指梁和指梁盖板一起坠落到离地面30米场地上。杨某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石油钻井作业高处坠落事故分析与防范措施

2、事故类型分析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规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或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属于高处作业。2~5米的高处作业属于1级作业高处作业,5~15米属于2级高处作业,15~30米的高处作业属于3级高处作业。第1起、第2起事故操作者的作业点离地面30米,属于3级高处坠落事故。


3、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事故隐患的形成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失三个方面造成的,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对事故隐患未采取整治或未进行消除的结果。此次事故的发生是高处作业的安全基础不牢,其表现是,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使用安全标准,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和安全技能差,以及与高处作业相适应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从而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提供了条件;此次事故的发生是高处作业人员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结果。


4、防范措施建议


(1)严格执行落实相关《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标准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2)379号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许可证管理制度。针对目前缺少石油钻井行业的登高作业标准规范,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石油行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来规范登高作业人员的行为,从制度、标准规范上保障登高作业人员的安全。


(2)在第一起事故中,操作人员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兜绳绳结是否磨损,磨损现象严重时,及时进行重新打结,U型卡槽是否卡紧,卡紧牢固后再进行作业,无论登高从事何种作业都必须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在第二起事故中,作业前做好一切准备,应把气动小绞车钢丝绳挂钩起升高到位,将损坏的盖板用气动小绞车挂牢,然后,再拆掉损坏盖板上的销子,拆销子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待销子完全拆卸掉才能将损坏的盖板下放。


(3)作业前,加强现场作业风险辨识和风险控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危险辨识工作,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针性对临时出现的非常规作业风险进行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及时告知现场从业人员,安排有经验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


5、结语


本文对石油钻井作业高处坠落几起人身伤害事故进行了剖析,并提出防范,相比能够对操作者起到借鉴和警示作用,最根本的是操作者熟练的掌握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提高风险辨识能力和操作技能,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避免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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