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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企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事故隐患排查研究

发表时间:2017-06-26

    摘 要:建立职业健康管理管理体系的电力施工企业在在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对合理运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方法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并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为更好地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见解。



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

1.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用现状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应是一个不间断的PDCA循环的过程,这就要求已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电力施工企业必须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但是就目前各单位的实际做法来分析,存在为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而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为了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而泛泛地进行隐患排查的检查,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为一项运动来抓。那么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电力施工企业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何在?


1.2 工作程序和方法分析


    1.2.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包括:施工生产、管理工作有关过程的识别和选择,识别各项工作中的危险源,根据危险源的性质进行风险评价。一般常用的程序和方法是根据施工作业和管理工作流程, 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中的事故树、事件树分析法,对各个工作(工艺)的详细过程来进行识别。风险评价在施工企业中常用的程序和方法是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法),是一种半定量评价的方法。1.2.2 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程序和方法。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是对施工生产、管理工作有关过程,以单元为单位或按工作流程,从施工生产安全现状分析、安全性评价结果、常规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已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等方面进行, 对施工企业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排查。一般常用的程序和方法是对照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编制隐患排查表,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电力施工企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事故隐患排查研究


1.3 风险级别与事故隐患级别分析


    1.3.1 风险级别。风险级别是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 将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之积(D=LEC)来评价系统风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及后果(C)。根据 D=L×E×C ,分别得出每项作业活动的风险值,对照相应的风险程度,可得出作业活动中危险源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施工企业一般将D<70 分的风险确定为一般作业风险, 将 D≥70 分确定为重大作业风险。1.3.2 事故隐患级别。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在实际工作中, 施工企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一般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判定。



1.4 实施效果分析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是一种半定量评价的方法,优点是通过二维表格确定的分值,量化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的严重程度,而且考虑了“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可以清楚地表达出人员、设备、设施或系统的当前状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人为的主观因素,客观、容易掌握。但由于涉及面广、专业强,必须采用“全员参与、专业分工、内外结合”的方面进行,尤其是在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初始阶段尤为重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主要是排查人员、设备、管理对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的符合性,优点是判定安全事故隐患的方法简单、直观。但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中容易存在不完整性和主观性。由于事故隐患评估具有高度主观性,评价结果与假设条件密切相关,不同的评估人员使用相同的资料评估同一个问题,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事故隐患评估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判断的正确与否,尤其是假设条件。


2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应用探索


2.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事故隐患排查的内在联系


    一起事故的发生是相关联的危险源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例如高处作业,一方面作业环境存在隐患,如存在无防护设施的危险源,就存在高处坠落的事故隐患,也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另一方面,如果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由于违章造成的危险源,也存在高处坠落的事故隐患。如果没有第一种危险源,就谈不上将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如果在存在第一种危险源的同时,还存在第二种危险源去破坏对第一种危险源的控制, 也就促成了隐患发展成事故。在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有关联的危险源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并共同决定了危险源的风险大小。对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总是与一定的危险源联系在一起,对危险源的控制,实际就是消除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防止其出现事故隐患。因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是事故隐患排查的基础。


2.2 利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过程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电力施工企业可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程序和方法,根据确定的施工生产过程及相关管理活动的过程,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充分辨识,找出危险源产生的原因,分析危险源的特性,然后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级别。这时不能只因为评价结果为一般作业风险或重大作业风险,就简单确定了一般事故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


2.3 检查、评估作业风险控制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定安全事故隐患级别


    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后,应制定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落实。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分为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组织措施主要是人员配置、能力和意识,管理措施主要是各类规章制度、办法,技术措施主要是各类指导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文件。在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检查,看各项控制措施的落实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如未达到,这就要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进行评估,后果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人员伤害非常小,或只能发生机械、设备等损失非常小的事故,而且在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就是一般事故隐患;后果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对人员伤害较大,发生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事故,或发生机械、设备等损失较大的事故,必须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由于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就是重大事故隐患。


2.4 抓好闭环管理, 是防范重复出现安全事故隐患重要措施


    对排查出的现安全事故隐患,在采取整改治理措施后,要回头再一次检查、评估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必要时从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三个方面进行修订或更新,并以此模式循环往复,不断加强对危险源辨识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对作业风险的控制水平,达到持续改进安全管理、防范重复出现安全事故隐患的目的。


结束语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电力施工企业,应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科学、规范的辨识、评价程序和方法,抓住安全事故隐患的源头,落实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并加强闭环管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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