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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21-07-21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工作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不可忽视。


建筑工地防火知识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内容。

  4、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5、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施工期间、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8、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9、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培训率要达100%,并持证上岗。

浅析如何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筑工地火灾特点

(一)火灾蔓延迅速。

由于建筑工地存储易燃、可燃物的建筑多,而且大多数建筑紧密相连,缺乏应有的防火间距,再加上建筑工地到处都是的木质模具、树脂板、胶合板以及易燃的各种口袋,如果发生火灾,尤其是遇到大风的天气,就会形成“火烧连营”的场面,火灾蔓延非常迅速。


(二)扑救火灾时缺少消防水源及堵塞消防车通道,延误救火时间。


在《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就有规定,建筑工地内有施工建筑超过二十四米时,施工单位应当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而目前许多的施工工地只有临时的消防水源,且有时因为工期的延误,施工时间拖延至冬季,受季节、天气、温度的影响,临时消防水源会出现断水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现场没有消防水源进行扑救。同时,有的施工工地存在设置围墙、刺网等习惯,有的施工工地因暖气外线施工的需要,在施工现场挖掘很多沟道和基坑,这些因素导致消防车很难接近火灾现场,妨碍灭火战斗的展开。


(三)受灾建筑物破坏快,倒塌迅速。


正在施工中的建筑结构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完整性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破坏倒塌是非常迅速的。


(四)防火间距不足,容易发生蔓延


许多建筑工地与民房、厂房相毗邻,火灾的因素也会相互影响,一旦建筑工地发生火灾,很容易蔓延至周边建筑,同样,周围建筑起火,也会影响到建筑工地。


二、建筑工地火灾成因


(一)施工单位不规范存放大量的易然可燃材料。


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的大量塑料防护网、木工板、竹片、装修材料、油毡、油漆和装饰等易燃、可燃物品,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危险物品库房混用,房屋之间、建筑材料堆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直接堆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特别是最近几起有较大影响的工地火灾事故均由新型建筑外保温材料引发,形成了一类新的火灾隐患,使建筑工地火灾成因更趋多样化。


(二)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频繁,不规范现象突出。


由于施工现场大量使用大功率机械设备,私拉乱接线路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种火灾隐患极易导致电气线路因超负荷发生短路和漏电产生火花等现象,引燃附近可燃物导致火灾。另外,建设工地上金属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种管道、线管之间的连接一般是通过电焊、气割施工。在电焊、气割过程中有的部位施焊持续时间长、熔量大,如若现场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高,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致使电焊火花飞派、散落,极易酿成火灾事故。


(三)工棚火灾负荷大。


由于建筑工地内的职工大多不是本地居民,所以在现场会设置一下简易的职工宿舍,而这些房屋大多是简易可燃的临时用房,房屋使用材料大多为彩钢板,宿舍人员密集,衣物、被褥、家具等可燃日用品较多,冬季时室内普遍使用电暖器、电热毯取暖,日常使用电磁炉做饭,这些都是火灾的诱发因素。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


一是有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思想麻木,对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缺乏了解,对基础的消防常识缺乏认识,对工人的一些违章现象缺乏警惕之心。一些建筑工地上的项目负责人舍不得投人资金,导致建筑工地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同时,放任圈占消防设施、堵塞消防车道的火灾隐患的存在。


二是施工单位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文化水平较低,大多数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基本的消防知识都不了解、不掌握,不会扑救初期火灾、不会组织人员疏散甚至不会报警。


三是有些工程经过多层转包,造成消防主体不明,使得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脱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陷人危机。


(五)火灾扑救难度大。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仅有少量的灭火剂和施工水源,缺乏完善的消防设施,一旦初期处置不力火势蔓延迅速难以遏制。加之现代建筑发生火灾部位较高,扑救这类火灾如同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火灾扑救难度很大。


三、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对策


(一)落实有关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颁布以后,在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发生、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进一步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建立健全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的伊始,制定相应的灭火和疏散预案,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确保在发生火灾的时候,能够达到安全有序的逃离火灾现场,及时高效的扑灭初期火灾。在建筑工地动用明火时,必须经过层层审批,相关责任人对此应该严格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用火管理制度,并明确建筑工地上的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现场监护人,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同时一定要明确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在动火施工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对于在建筑工地上的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如果建筑工地存在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将导致严重后果的场所,一定要进行严格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人要存在违章操作行为,现场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


(二)确保建筑工地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条件。


一是建筑工地要按照《江西省消防条例》设置消防水源。在建设工程初期阶段,应首先按照总平面设计的要求,连接市政管网,布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确保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在施工的过程中,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并及时配备水枪水带,以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二是建筑工地要有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的消防通道。建筑工地内应规范摆放各类物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要确保一条4米宽的消防车通道,可视情在建筑的楼梯间和出人口安装临时照明,保证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快捷畅通。


三是施工现场与办公、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相应的防火间距,特别是施工单位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四是建筑工地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建筑工地应根据场所危险性的大小,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每一名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同时,根据每个岗位存在火灾危险性的差异,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消防技能教育培训。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最少三个月组织演练一次,以此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四)切实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


当前,建筑工地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消防水源不足,搭建的工棚宿舍可燃物多、耐火等级低,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违规用火用电现象屡禁不止等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要及时跟当地政府报告,与建设、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同时,对全部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实行消防安全分级管理制度,按照消防支队、大队和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管理的划分范围,凡是由消防支队(大队)进行消防审核的工程项目,由支队(大队)负责在施工期间全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施工项目,由公安派出所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结语


建筑工地火灾由于易发、频发、多发,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如何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免于火灾损失,给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对于预防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人手,努力杜绝此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消防法律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器材使用和逃生自救知识的教育;

二是发动辖区消防志愿者,深人建筑工地,发放一些消防知识读本,教授一些防范建筑工地火灾的小妙招,介绍一些消防知识、火灾案例;

三是对施工工地的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及灭火技能的教育培训,使消防知识延伸到建筑工地的每一个角落,从而有效地增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建筑工地抵御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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